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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成绩差受到同学嘲讽,两初一学生想方设法弄钱,只为“买”回在同学中的威信
两少年制造盗窃大案
2001年06月16日 11:57:15

廖卫华丁文泉

本报讯胶南市公安局近日破获一起重大入室盗窃案。令办案民警惊诧的是,制造这起大案的是两名刚满14岁的初中生,且作案动机仅仅是成绩差在学校“没面子”,要用盗窃来的钱“买”点威信。

  两少年均系胶南某中学初一学生,在家中是“小皇帝”,学习成绩不好,很自卑。今年春节过后,受到同学奚落的范某突发奇想,决定要用钱“贿赂”同学买个好威信,并很快伙同张某,先后从学校停车处盗窃自行车10辆,廉价卖给收废品的董某,用所得赃款给同学买好吃好玩的物品,还给个别家庭困难的同学发了几十元的“救济金”。

  虚荣心得到满足后,范某决定再弄一笔大钱。经过一番“考察”,他发现为自己销赃的董某家放着很多钱,范某便决定实施盗窃。3月23日中午,范某伙同张某溜进董某家,从抽屉中盗得人民币一万余元。范某给张某二百余元,剩下的独吞。当日下午放学后,范某邀请班里的男同学到一家澡堂洗澡,费用由他全包。飘飘然的范某在洗澡时,悄悄把他兜里有好几千元钱的秘密告诉了张某。张某趁范某与同学们嬉闹之机溜出了澡堂,从范衣兜里偷出了2000元,直到案发,范某都没有怀疑张某会偷他的赃款。

  范某用余下的8000元赃款开始了他的买“威信”计划:花500元请班里的同学在饭店吃喝一顿,花一千余元请班里的同学们到胶南公园游玩一天,给8名家庭困难的同学发放了2300元的“救济金”,还买了3块手表和一架照相机分送给了同学。张某把800元赃款埋藏在院内树底下以备后用,余下的1400元用于同学的吃喝玩乐和“困难救济”。

  令办案民警不可思议的是,范某将余下的4000元赃款交给父母暂时保管时,父母仅凭儿子的几句谎话就信以为真,为儿子当起了“保管员”。

  办案民警介绍,因范某和张某属未成年人犯罪,法律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促成该盗窃大案的罪魁祸首是父母的娇惯和同学的嘲讽。孩子在成长期需要一个良好的心理环境,父母过分的溺爱、同学的嘲讽极易使孩子心灵扭曲,引发犯罪。(廖卫华丁文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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