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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述说“赊账事件”
孩子:账单存在问题店主:将向法院起诉家长:教子存在失误
2001年06月15日 10:38:26

记者王哲

本报讯就本报连续报道的泽赛超市赊账给12岁孩子一事,记者近日再次采访了当事人。赊账的孩子认为,账单里的一部分东西自己并没有买过,欠条也有问题;店主昨天对前往调查处理此事的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表示,将向法院起诉讨欠款。孩子的家长则认为,自己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失误。

  这名12岁的孩子昨天告诉记者:自己办

  了件错事,以后再不干这样的事了。他说,4月底,他从另一个小朋友那里听说泽赛超市可以赊账买东西,便到店里询问,店主表示同意。从此,他便开始在这里赊账消费。5月初,店主让他写下一张430元的欠条,当时消费的数量尚不多。店主告诉他:反正以后还要用,就先多写一点。后来店主又让他写一张800元的欠条,并称,以前430元的欠条取消了。

  孩子说,第三次他写200元欠条时,店主认为“0”写得像“6”,让他划掉后再写两个“0”,可是不知怎么后来变成了800元的欠条。在写欠条时,自己使用的是真名,但地址是假的。

  孩子还提到,他没有消费那么多东西,账单中的啤酒自己没买过。店主还以抽奖许诺“刺激”消费。本报刊发相关消息后,店

  主来本报解释说:孩子当时撒谎称他的父

  亲在国外,母亲在西藏,每月给他寄钱,觉得孩子可怜,才赊东西给他。自己曾遇到过孩子和妈妈在一起,但孩子称,那是他的小姨。每次孩子带同学消费时,都非常大方,有时称,“今天的东西我包了。”

  店主说:孩子欠债父母来还,是天经地义的事,他没有做错事。

  昨天下午,消协的工作人员接到王女士的投诉后到该超市了解情况。店主认为,他没有过错,并表示准备向法院起诉,讨回欠账。

  事件发生后,孩子的母亲来到本报。她说,

  自己和丈夫平时工作很忙,没有很多时间照顾孩子。5月中旬,老师通知她,发现孩子的手里有大量卡通图片,希望引起重视。她询问孩子时,孩子称是与同学捡到钱后买的,她对孩子提出了批评。但直到近日,店主拿着账单找上门来,自己才知道孩子惹了事。

  王女士平时每天给孩子一两元零花钱,至于孩子用钱干什么,很少过问。事件发生后,王女士和丈夫都很痛心。作为家长,应该多抽时间和孩子在一起,及时了解孩子的动向,防微杜渐。(记者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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