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市环保局、市经委、市监察局、市林业局共同把五类环境违法企业和五类生态破坏事件列为严查对象。
五类环境违法企业包括:各类已达标的工业污染源,特别是造纸、酿造、化工等重点污染行业偷排、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企业;已被责令停产治理,但擅自恢复生产的企业;“十五小”死灰复燃的企业;不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违法新建污染严重的项目或未能全过程执行新建项目“三同时”的企业;造成河流和饮用水源地污染的企业。
五类生态破坏事件是:自然保护区内各种违法开发建设;乱砍乱伐,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采金、挖矿,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重大工程建设不履行环境管理手续,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行为;机场、高速公路周围焚烧秸秆严重影响正常运行导致重大事故的行为。(邴启欣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