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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举报司机喝酒了三站过后果真撞车了
2001年06月13日 10:50:50
本报讯昨天下午,一名乘客在公交车上用手机向交警举报该车司机酒后驾车,结果行驶了3站地后,该车果真与另一辆公交车在高雄路与基隆路路口附近相撞。

  目击者李先生说,昨天下午4时30分,他从25中学站乘上一辆125路公交车,车号是鲁B98756。在车上,他看见一名年约四十岁的女士正在用手机向交警报警,说该车司机酒后驾车,这名女士和司机还为此发生了争执。这位女乘客向售票员询问车号,售票员说是800(路队内编号)。

  女乘客在浮山所站下车后,又仔细看了看公交车的车号牌,再次打电话向交警报警。这辆车继续向前开,约在4时50分左右,走到高雄路与基隆路路口附近时,该车与另一辆公交车相撞。当时车上站着的乘客基本上都被巨大的惯性带倒,其中有的乘客被碰伤。

  经记者向市交警指挥中心核实,值班人员确实接到过一名女乘客关于该车驾驶员酒后驾车的举报。市南交警大队处理事故的民警称,共有6名乘客在事故中受伤,司机趁乱时逃逸,后于昨晚8时到交警部门投案。目前,交警部门正在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本报记者线索提供: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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