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经反复验证,并实地跑了一圈,证实自己因一时大意多收了乘客4元“的费”,一天来这名“的姐”忐忑不安。昨天下午,她给本报打来电话希望找到那名乘客归还多收的钱。“的姐”张女士告诉记者,昨天早上她将一乘客从商河路拉到青岛育才中学门前,接着又拉一女乘客到了东平路,计价器显示11元。当时女乘客即提出:“我常走这条线,最多也就是7元钱。”可张女士认为计价器没有问题,所以她还是按计价器显示的数额收了乘客11元。张女士说:“事后我也觉得不太对劲儿,这段路有那么远吗?”她遂询问了许多同行,大家都说不能跑到11元,一般就7元。张女士又亲自来到该路段实地跑了一圈,确实只有7元钱。她猜测问题可能出在拉前一名乘客到育才中学门口时因一时疏忽没有重新打表又直接拉上第二名乘客所致。接着她沿这条路跑了一圈,结果证明的确如此。张女士说:“我感到非常抱歉,很想找到那名乘客,把多收的钱还给她。”张女士留下了电话:13001689437。(廖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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