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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传销组织头目 蒙超东 吴先锋 被判刑
2001年06月10日 04:08:25
新华社海口6月8日电海南省琼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决长期在海南从事变相传销活动的蒙超东有期徒刑4年,并罚款2万元人民币;另一名同案被告吴先锋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罚款4万元人民币。

  该案审判长、琼山市人民法院法官曾小凡介绍说,这是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首次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在《关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问题的请示批复》中指出,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这个批复自今年4月18日起施行。琼山市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作出了如上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蒙超东和吴先锋自1999年12月开始,就以发展“加盟连锁”事业的名义,在海南省琼山市组织开展变相传销活动。琼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一审判决书中指出:到2001年3月,两人共发展下线传销人员136人,收取下线加盟费人民币40万余元,蒙超东非法获利1万余元,吴先锋非法获利2万余元。

  今年春节过后,大批传销人员集聚海南省,最高峰时达到5万余人,他们大肆进行诈骗和非法经营活动,严重破坏了海南经济秩序。在海南省各级政府的组织下,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自3月底以来对各种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组织进行了严厉打击,到目前为止,已经全面摧毁清除海南的大小传销组织,并已抓获了传销组织头目287人,司法部门正在对其中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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