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北区公安分局热河路派出所捣毁一专门以招工为名骗取钱财的假公司。8日下午,涉嫌诈骗的2名犯罪嫌疑人被市北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刘志敏,男,42岁,1992年曾因诈骗罪被判刑6年。今年年初,与跳舞时邂逅的刘以菊(女,47岁,我市无业人员)经过密谋,利用失业人员急于找工作的心理,私刻图章并购置了合同、聘书等文本,炮制了“青岛市某电器有限公司”。为了扩大影响,二人有意识地在熟人面前散布刘志敏是某局长的“公子”、其叔叔是广东某大电器公司总经理,他们的公司“实力”较大;每个员工一经录用,便要求统一制服,并认真地为其量体、详细记录尺码,以表明该公司“正规”;为了增加该公司的可信度,他们还杜撰了“援藏家电物资委托协议书”等等。前来应聘者交上300元押金后即被“录用”。为了避免先招的“员工”上门要工作岗位,“公司不断变换“办公”地点,短短的3个月,竟从北京路、包头路、馆陶路换至到河南路。
受害人当中,有的是冲着“公司”优厚的待遇辞职而来的,但绝大多数是我市的失业人员。2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后,愤怒的受害人纷纷前来派出所指认,最多时达到60余人。
据初步审查,刘志敏、刘以菊二人自今年2月份开始,以招工为名、录用后交押金等手段疯狂诈骗作案近百起,骗取人民币2万余元,赃款均被二人挥霍。图为诈骗使用的各种伪造证件。王进张健学亮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