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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品房备案管理
2001年06月08日 02:30:18
据新华社北京6月7日电不良开发商一房多售的欺诈行为,曾使许多消费者深受其害。但在成都市,由于市房管部门借助互联网,在全国率先实行了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这种欺诈行为得以从源头上杜绝。这是记者日前随建设部“放心房”活动调查小组在成都采访时获悉的。按照规定,开发商在与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后,应在30天内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而在长达30天的时间内,开发商重复销售、查封抵押后又销售等不法行为屡有发生。前几年,仅成都市在这方面每年的投诉就有上百起,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而成都市实行的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系统,就是将开发商与产权管理部门的网络相连接,开发商只能按照有关部门审批的预售明细表售房,产权部门按签订的合同实时进行备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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