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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出租房屋者请注意:月内不办证要受罚
2001年06月08日 01:46:10

张乃翔

本报讯从今日起,市南区将用一个月的时间,为辖区出租房屋的居民办理租赁许可证手续,逾期不办者将给予重罚。

  据市南房产处有关人员介绍,经摸底调查,市南区住宅租赁户逾万户,其中多数是私下交易,未办手续。由此引发的房屋纠纷及社会治安问题日益突出。

  此次先期试点的云南路办事处管区内有1700余户居民住宅需办租赁许可证,办事处决定用15天的时间办理完毕,然后在全区全面展开。(张乃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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