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消息(600708)东海股份、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农工商集团)、上海农工商集团东海总公司(东海农工商)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华融公司)等,于2001年6月6日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抵债协议书”和“股权转让协议书”。
协议规定,东海农工商将其拥有的芦潮港深水港周边1839872.494平方米(约合2763亩)使用权土地,作价183987249.48元,代东海股份抵偿其欠华融公司的183987249.48元债务,同时消减东海农工商欠东海股份的183987249.48元关联债务。
同时,农工商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东海股份20000000股国有股股权,占东海股份总股本的8.41%,按每股1.0354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华融公司,以抵偿东海股份欠华融公司的2070.80万元本金债务,同时消减农工商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海农工商所欠东海股份等额的关联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