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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广告“少胳膊少腿” 美丽夏夜有点“缺”憾
2001年06月06日 02:10:21
岛城商家企业的户外灯光广告,为岛城的夜色平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有些商家企业的户外灯光广告出现了因个别字不亮从而让人读不懂广告词的尴尬局面。日前晚上,记者随同工商工商分局的执法人员查看了前海一线、香港路和东海路上的灯光广告,发现2000多家酒店、商家和企业的灯光广告中有60多家存在缺字现象。例如,湖南路上的某宾馆的门头灯光广告到了晚上一字不亮,就亮成了“青宾馆”;珠海路上某某楼酒家到了晚上就少了一个“楼”字;新竹路上某酒楼的户外广告“餐饮娱乐”几个字变成了“饮娱乐”;太平路上一则灯光广告,乍一看只能辨别出“桥宾”两个字。另外,一些在全省都颇有名气的酒店、单位也十分不注意自己的广告形象,如“某某大酒店”变成了“某某大店”等等。

  据工商部门介绍,以前曾督促这些商家企业依照法规要求检查自己的“门脸”,但这种广告缺字、亮化不规范的现象却屡禁不止。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缺胳膊少腿”的灯光广告不仅不能使外地人对青岛的名店、名企留下深刻印象,反而有损青岛的市容市貌。希望各商家企业能把自己的“门脸儿”打扮规范起来,让青岛的夜色更亮更美。王娉南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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