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日讯昨天本报报道的当街抢夺摩托车的“光脊梁”男青年,今晨被市南警方刑拘。
据前海派出所初步审查,该男青年名叫葛某,21岁,本市人,原某大酒店厨师,后被开除。据他供认,前天夜间他在冠县路附近某洗浴中心洗浴,洗完后在一家洗头房“看好”了一个小姐,可是身上没钱,与店内几个男青年发生争执,被这几个男青年殴打,身上多处受伤,被赶出了该洗头房,上衣和鞋都丢了。几个男青年把他赶出去的同时还告诉他,“咱交个朋友,以后等有钱了再来。”
葛某赤裸上身、光着脚在街上逛荡到昨日凌晨5时许,看到马路上有很多骑摩托车的,就想抢辆摩托车卖了钱再去找小姐。(雷林线索提供: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