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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包修”音同义不同,王女士昨日质疑商家――― 这算不算“概念欺诈”
2001年06月04日 02:07:34

徐勇

本报讯“保修”和“包修”虽一字之差,二者的概念却迥然不同。昨日,家住湛山一路的王绣真女士来到本报,以亲身经历提醒消费者,留心商家的“概念欺诈”行为。

  上个月,王女士在某电器经贸有限公司买了一个气熨斗,因担心质量问题,就向销售人员咨询售后服务措施,对方答复说,可以为消费者提供三个月的免费保修,还给王女士开出了一份保修单,上面注明“如出现质量问题,公司将提供三个月的保修服务……”

  气熨斗买回家用了不足一个月,王女士发现熨斗时常漏水。她找到销售公司咨询,维修人员称漏水原因是一零部件损坏造成的,可以修理但必须交纳零件费。王女士纳闷地问:“不是公司提供三个月的保修服务吗?”而对方则称“‘保修’服务是指提供保证修理服务,而不是指提供免费修理的‘包修’服务。”

  事后,王女士找到市消协投诉此事,工作人员在翻看了王女士提供的相关票据和保修单等证据后,认为商家保修的承诺并无不妥之处,并驳回了王女士的投诉请求。(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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