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青岛日报>>五版
明里修鞋匠暗地卖虎骨金某被依法刑拘
2001年06月03日 01:53:46

本报记者梁学勇

本报讯四方区公安分局河西派出所在清查暂住人口时及时发现线索,从而破获了我市历史上第一起非法携带、贩卖虎头骨的重大案件。昨日,犯罪嫌疑人金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介绍,5月30日晚7时,路段民警陈勇在河西村了解暂住人口情况时,接到群众反映,1170号刚住进一个操东北口音的中年男子。陈勇便上门了解情况,得知此人姓金,今年48岁,是吉林省晖春市马川子乡人,现在我市以修鞋为生,并执有我市的暂住证。询问中,金某某床前一个鼓鼓馕馕的保险箱引起陈勇的高度警惕,便责令金某某开箱检查。一层层塑料纸打开后,赫然露出一只大型猫科动物的头骨,金某某慌忙解释是野狗的头骨。陈勇愈加怀疑,便将金某某带回派出所审查。并终于使金某某承认了贩卖东北虎头骨的犯罪事实。据其交代,去年春天,东北籍李某等三人从境外贩来这具虎头骨,交给金某某代售。金某某一边沿街修鞋,一边寻找买主,但一直没卖出去。金某某怕携带虎头骨不安全,四处躲藏,4月底又将头骨送到吉林省原籍的连襟家保存,最近,李村的一个修鞋匠知道此事后,就让金某某拿来虎头骨辨真假。但在金某某回原籍取来虎头骨,到河西村租房居住的当天,就被我公安干警查获。

  记者在河西派出所看到,这具虎头骨长约40多公分,宽和高各为15公分左右,虎头骨的上额、脑部还嵌着铅弹头,无疑是被猎杀的。经过青岛市野生动物森林保护站鉴定,此头骨确实是老虎的头骨。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本报记者梁学勇)

 

 

发表评论】   关闭窗口    
  



 下一篇:

流动的红色警示
 

网站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主编信箱

青岛日报社/青岛新闻网 版权所有 电话:86-532-2865859转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