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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新规定
乱吃野味罚万元
2001年06月02日 02:01:34

梁鹏

本报广州消息“什么都敢吃”的广东人要小心了:乱吃野味,当心钱包。广东省人大常委会5月31日通过《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这部《条例》,除了规定对非法猎捕、加工、收购、宰杀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者处以最高10万元罚款外,还特别增加了严厉处罚食客的条款。

  《条例》规定:从7月1日起,明知是非法加工的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或其产品而食用的,最高处以1万元罚款。(梁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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