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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以色相为诱饵大肆抢劫
检察官隐情不报被判刑
2001年05月31日 09:49:36
本报杭州消息日前,一糊涂检察官因犯窝藏罪,被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现年38岁的被告人陈强,原系三门县检察院检察官,10年前与妻子离婚,并结识了三门县蛇盘乡的赵小红。

  1998年12月1日,赵小红在临海市利用女色引诱、安眠药麻醉手段,劫取了宁波市叶某的手机和两千余元现金,后返回陈强住处。陈强发现赵小红身上多了一个手机,感到来历不明,遂记下该手机号码并数次拨打以查问来源。

  陈强从叶某处获悉赵小红有重大抢劫嫌疑,便一再追问赵小红,赵把抢劫过程告诉了陈强。陈强又从外围对赵小红的品行进行多方了解,证实赵还有其他不轨行为。为了避免自己受牵连,陈强决定与赵分手,但赵施展伎俩多次纠缠陈。

  同年12月中旬,越想越后怕的陈强与朋友一起将赵小红送到宁海县城关避风,从此与她断绝了一切往来。但是,身为检察官的陈强却一直未向警方举报,糊涂地认为“分手”即与之无关。此后,赵小红又多次实施麻醉抢劫,前后作案13次,劫得财物和现金共计人民币五万余元,成为轰动浙江省内外的女劫匪。今年4月份,赵小红因犯抢劫罪被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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