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凌晨12时45分,永安路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案,称在永安支路的一烧烤摊上,一醉汉手拿人的肢体炫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醉汉见到民警后拔腿便跑,被民警当场擒获。随后,民警在该醉汉的住处发现一具男尸。
据犯罪嫌疑人张某交代,28日6时许,其在家中与被害人一同喝酒,期间两人发生冲突,张某手持斧头将被害人砍死,并将被害人的部分肢体剁下。30日凌晨,张某酒后手拿肢体进行炫耀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经查,张某,男,37岁,无业,家住永安支路,曾因流氓、盗窃、伤害等罪被劳教、判刑3次。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图为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审讯笔录上签字。张兵兵李学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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