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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德平路的市民质问管事的部门
老百姓遇到急事难事是先收钱还是先救急
2001年05月30日 10:24:21
本报讯德平路25号至31号两座居民楼下的水管破损,不仅4楼以上的居民没水吃,还造成自来水白白流失。有关部门闻讯后不是马上查漏修复,而是要居民凑齐4万多元维修费后再说。昨天,住在这里的居民给本报来信质问有关部门,老百姓遇到急事难事,是先收钱还是先救急?

  据这位居民反映,今年五一节前,这座楼4楼以上的居民家中突然断水,居民们经检查发现,是地下的供水管道破损所致。居民们先是找到了市自来水集团,自来水集团的人员说,按照有关规定,这种事不属于他们的工作范围,让居民去找房管部门。

  居民们找到房管部门时,房管部门的人员说,水管破了需要全部换掉,并且初步测算了一下,一共得花4.8万元左右。并说要修的话,已买了房子的居民自己拿钱,没买房子的由房管部门负责,什么时候凑齐了钱再施工。

  就这样,自来水在白白流失,居民们没水吃的日子在延续。20多天过去了,居民们没有办法,只好从社区请了两名维修工,结果只用了350元,不到两天的时间就修好了,大楼的供水又恢复了正常。而在这期间,白白流掉的自来水约有五六百吨。

  写信的居民问:在维修费用不到位的情况下,是先忙着让居民交齐维修费,还是先修复管道让居民用上水?有关部门办事情分不分轻重缓急?(本报记者在线寻呼191-168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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