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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首付”为何遭封杀?
2001年05月30日 01:41:38
为防止在消费信贷中的恶性竞争,防范和打击挪用居民储蓄和银行资金炒股放贷的犯罪活动,日前,央行对“零首付”居民住房贷款紧急叫停,这一举动引起了业内外的关注。

  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近日指出,当前要整顿金融秩序,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金融违法违规活动。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停止发放零首付居民住房贷款、不问用途综合消费贷款”。作为去年最受关注的两种贷款形式,这两个金融产品让金融机构和房地产商煞费心机,也引得人们跃跃欲试,此次央行突然下达“封杀”令,确实让人感到有些措手不及。

  权威部门在解释“封杀”原因时说,“主要是为了控制银行的风险”。由于国内金融机构的成本、风险控制机制还不完善,在没有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的情况下,盲目“透支”银行资金,很容易引发信贷风险,如银行不问用途,可能导致资金进入股市,这显然与国家明文规定的银行资金不可投资于股市相悖。更何况,部分银行为了争夺个人客户,破坏统一的信贷标准,本身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禁止。

  “零首付”背后险象环生

  据了解,通常所说的“零首付”居民住房贷款在实际中存在着两种“版本”:一种是商业银行推出的,另一种是开发商自己运作的。从去年7月以来,岛城几家银行开始推广住房贷款“零首付”,房地产开发商也适时地以此为“卖点”,至今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就遭遇封杀。“零首付”的“夭折”,可能预示出普遍认为最安全的贷款品种———个人住房贷款变得险象环生。

  一些专家指出,从银行经营的角度来看,“零首付”潜在的风险及带来的经营成本不可小视。一方面,作为“零首付”贷款抵押品的公房变现能力较低,一旦出现呆坏账就很难处理。另一方面,在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个人资产透明度低和工作变动频繁的情况下,银行很难就个人的信用度作出正确的判断。

  事实上,青岛市几家银行的做法并不是真正的“零首付”,而是以新房旧房两套房产作抵押在银行贷款。但在很多地方,也有一些金融机构为竞争这个市场铤而走险,推出的“零首付”项目确实十分诱人。在一些城市,只要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都可以用“零首付”的方式在银行贷款买房,而也有的地方根本无此限制。尽管各地推出的“零首付”住房贷款含义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零首付”住房贷款可能会给银行带来极大的潜在风险。

  而房地产商打出买房“零首付”的招牌,其实不过是开发商制造的又一个噱头而已。据市商业银行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开发商推出的“零首付”,其客户欠的首付款资金都是开发商自己想办法进行内部运作,银行并没有给予支持。大多数的“零首付”是由开发商垫付首付款,但其中也有不规范的做法。种种不择手段的违法贷款都将在此次的封杀中“灰飞烟灭”。

  是否影响房地产市场

  对于不动产抵押来说,银行都有一定的抵押率,房地产一般是七成。根据商品房成本和供求关系,商品房的价格会随之波动,幅度大约是20%至30%,因此,发放最高为七成的按揭贷款,即使贷款人没有还款能力时,房产的价值犹存,银行的资金不会承受太大的风险,而如果是“零首付”,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抵偿还款额,资金风险必然爆发。有关房地产人士说,封杀对开发商也是有利的,因为“零首付”使房地产业也陷入了资金风险的怪圈。

  金融界人士认为,“零首付”遭封杀不会影响房地产市场和购房者正常的贷款程序,也不会有人因此被挡在购买商品房的门外,因为如果没有商品房价值20%至30%数额的存款,就不适宜买房置业,即使搭上“零首付”的便车,巨额的经济负担也会吃不消。同时,这还可以防止人们因“零首付”而头脑发热购房,减少此后产生的不必要纠纷。

  也有专家更肯定地说,取消零首付、不指定用途贷款,购房人绝对不会受影响。相反,如果有关部门能够规范房地产市场,使房地产能明码实价,而不是用“虚定高价、在名誉上打折”的炒作办法来欺骗消费者,购房者的利益就能真正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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