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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一元钱判刑八年
2001年05月29日 10:31:09
本报专稿新加坡44岁男子陈英海在今年4月,从一部小型客货车上偷了1.1新加坡元(合62美分),5月15日被判入狱8年。陈英海是个惯犯,过去曾22次被定罪,法官这次在给陈英海判刑时,把他过去作恶的情况也考虑在内。法官说,陈英海多次犯罪,不思悔改,危害社会,必须对他严惩,防止他继续制造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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