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消息近日,长沙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湖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马其伟受贿一案。站在被告席上一字排开的4个人同是一个家族的成员,这4个人除了马其伟本人,还有他的妹妹马淇英、小女儿马骥、二女婿黄俭。
现年63岁的马其伟在湖南省交通厅担任了多年的副厅长,他握有主管全省公路重点工程及兼任省交通厅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等重要职权,在一些公路、桥梁建设施工单位看来,他简直就是一个“财神”;对他的家人来说,他更是一棵神奇的大树。
妹妹:受贿90万1994年,湖南省交通厅下属的省路桥公司参加沪杭甬高速公路浙江段的投标。在此期间,马其伟的妹妹马淇英向马其伟提出,她想在杭州买套房子,但资金不够,如果路桥公司这次中标了,就请马给他们打个招呼,分一点工程给她,她再包给别人,从中得点好处费。马其伟当即找来路桥公司总经理,吩咐要分点工程给马淇英,总经理当即表示同意。1995年7月10日,路桥公司中标,随即安排将该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马淇英。马淇英将这个分包来的工程转包给了个体包工头陈元生,并从陈元生处收取了16万元的好处费。马淇英靠着马其伟这棵大树分包工程,好处费源源不断,先后收受贿赂90余万元。
小女儿:受贿110万
1996年10月,湖南省益阳至常德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开始招标。交通部二局三处处长杜会民经人介绍找到马的女儿马骥,请她通过马其伟帮忙,并许诺中标后给好处费。1997年1月16日,杜会民与马骥签订协议,议定中标后给马骥40万元的好处费。投标过程中,为保证杜会民能中标,马其伟应马骥要求,就如何报价问题向杜会民透露内部消息。在省交通厅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选中标单位的会议上,马其伟又主动提出让交通部二局三处中标的主张,以致杜会民中标成功。之后,杜会民依协议将40万元划到马骥指定的银行账户。此后,马骥又故伎重演,先后受贿达110万元。
二女婿:收了15万1998年6月,广州公路工程公司湖南分公司参加湖南省耒宜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投标。该公司经理佘豪请黄俭找其岳父马其伟帮忙中标,并许诺给好处费。因马骥捷足先登,先帮助交通部一司广东处中了标,“湖南分公司”未能中标。同年10月,湖南省交通厅招标领导小组在听取耒宜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分包问题情况汇报时,马其伟应黄俭的要求,在会上主动找“理由”提出:“湖南的队伍在广东也没少接工程,现在搞到人家屋门口去了,不分包点工程给广州公路工程公司湖南分公司,面子上过不去。”后佘豪分包了该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给了黄俭1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