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一岁零两个月的男孩王超吃果冻时被噎致死(本报曾作连续报道)。近日,孩子的父亲王某和母亲邢某把果冻的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告上法庭,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死亡赔偿等共35万元。市北法院前天已受理此案。
4月16日,邢某在浮山后一家超市购买了深圳市赐发实业公司生产的乐口佳牌双歧因子AD钙果冻。她儿子吃果冻时,被果冻噎住窒息而死。
孩子的父母在诉状中称,在果冻的包装上,没有任何有关婴幼儿谨慎食用的警示标志,也没有任何提示家长如何给婴幼儿喂食果冻的说明,违背了《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他们认为果冻生产厂家对孩子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出售果冻的超市也应承担法律责任。(记者闵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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