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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曾经发现掺入甲醛食品
2001年05月25日 01:47:40

记者潘修雷

本报讯依据卫生部昨天下发的关于严查食品中违法使用甲醛、吊白块等非食用原料的紧急通知,市卫生局昨日决定,今起重拳打击各种“毒食品”生产、销售者。

  据了解,在食品中使用添加剂,国家严格规定了使用范围和剂量,国家严禁在食品中违法使用甲醛、吊白块。本报3月中旬曾连续报道过不法分子把甲醛添加到了水发食品中,制成“毒海参”的消息。另外,不法分子大多使用吊白块制作米粉。

  卫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我市不法分子滥用添加剂的现象屡禁不止,例如把大米加色素中制成“竹香米”,葡萄酒加色素假冒“纯天然”,以及过量添加增白剂制作“白馒头”等。

  市民发现违法制作、销售者可打电话5652508举报。(记者潘修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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