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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执行工作体制力促解决“执行难” 市中院执行局成立
2001年05月25日 01:04:10

本报记者戴谦

本报讯在昨日举行的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正式成立。这是我市法院改革执行工作体制、解决“执行难”的一项重要举措。

  市领导徐长聚、魏景瑞、殷康生、宁经谋、刘斌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执行局局长霍力民出席了会议。

  我市中级法院根据中央和上级法院的要求成立执行局,既在本辖区理顺、推进执行工作,又成为“全国一盘棋”执行工作新格局的一部分。以成立执行局为核心的执行工作改革,是在纵向上建立由上级执行局对下级执行局实行行政领导权和司法监督权相结合,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新型执行管理体制;在横向上建立以委托执行为主、密切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包括对有些难以执行的案件,上级法院执行局既可以“提级执行”,有关法院间也可以顺利地“交叉执行”、“异地执行”等。由此,可有效地增强执行工作的抗干扰能力,规范执行程序,从而使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真正落在实处。

  市委副书记徐长聚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市两级法院近年来取得的执行工作成绩,并希望以成立执行局、改革法院执行机制为契机,更加卓有成效地做好执行工作。他指出,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努力实现执行工作动机和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拓宽执行工作途径和方式,注重做好对涉及国有企业、困难企业、外资企业等案件执行工作。

  据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由该法院副院长刘青峰兼任。我市各区、市法院6月底前也将全部成立执行局。(本报记者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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