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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收费标准不变贫困家庭适当减免 职高500元职专800元
2001年05月24日 01:13:52

记者姜宝虎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职教处获悉,今年我市职业学校学杂费收费标准不再调整,标准为:职业高中每生每学期500元,职业中专每生每学期800元。

  职业学校完成各自的招生计划外,可以以专业为单位招收20%的择校生。择校生收费标准为三年一次性交费2000元,此外还要按学校和专业正常收费标准交费。借读生和择校生交费政策相同。

  今年岛城贫困家庭的子女升入职业学校后,可享受减免学杂费的优惠待遇。凡是持有《青岛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贫困家庭子女(择校生除外),入校后都可以持证向所读学校提出减免学杂费的申请,由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减免费用。(记者姜宝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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