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民政局鼓励孤残儿童家庭寄养的规定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广大市民的极大关注,昨天下午,40多位热心市民拨打电话咨询相关情况。
从昨天13时30分左右,市儿童福利院的咨询电话就开始热起来,直到晚上9时左右仍不断有电话打进,据接线人员初步统计,咨询电话大约有40多个。这些欲寄养孤残儿童的家庭绝大多数已有了一个孩子,他们都是在看了晚报后,决定伸出爱心之手,温暖那些孤独脆弱的心灵。
值班人员告诉记者,多数咨询电话是询问孤残儿童的个人情况及相关政策。一些心急的市民还与儿童福利院约定好与孩子们见面的时间,以便尽快办理好寄养手续,把孩子接回家。
有些市民还没搞清寄养与收养的区别。根据《收养法》,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而家庭寄养关系中,孩子的监护人是儿童福利院,寄养的家庭由政府提供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及劳务费。(记者陈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