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1.gif (2897 bytes)title2.gif (2626 bytes)title3.gif (3533 bytes)
首页>>青岛晚报>>十一版
 
要当检察长治治办案人
四川一疯狂局长被判5年刑
(05/23 11:11)
本报重庆消息重庆市彭水县粮食局原局长冉启银已在监狱里呆了近两个月。这个多次扬言“要当检察长,治治办案人员”的冉局长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长达5年的诉讼也宣告结束。

  案情很简单。1992年,冉任彭水县粮食局局长、粮食局直属库市场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县第六建筑安装公司经理刘某帮忙,使其承包了工程。冉局长的条件是,刘在工程结算后,要给工程总造价的3%的好处费。

  1994年1月、4月、6月,他以妻子治病、门市部资金周转困难、儿子读驾校为由,先后三次向刘要钱4万元。刘当时只给了2万元,另2万元以借条的形式外加月息3分,冉共收取利息4800元。

  冉没料到法律会和他较劲。1996年5月30日,彭水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逮捕了他,并诉至法院。彭水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冉局长有期徒刑5年。

  但冉局长哪会如此“软弱”。他被捕后,即使人身不自由,却仍坐镇指挥。在他的频繁出击下,刘某变脸翻供,并有一大批人跳出来作伪证,把受贿说成是借钱。

  冉提出上诉。他有一狠招———贿买二审法官。结果,他被无罪释放。凭着二审判决书,冉疯狂了。他每天把判决书揣在口袋里,到粮食局要职工再叫他“局长”,并多次纠缠当地党委、政府,要求恢复他的“局长”职务。

  他还多次扬言,不仅无罪,还要当检察长或分管反贪的检察长,他要狠狠治治那些办案人员。

  整个彭水县沸腾了。当地人大要求搞清事实。二审宣判后,彭水县检察院立即请求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提请市检察院抗诉。市检察院、四分院和彭水县检察院夜以继日地调查取证。虽然受到多方干扰,最终取得大量证据。

  去年7月4日,重庆市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市高法院提出抗诉。前不久,高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冉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