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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法院判决一起特殊离婚案丈夫离婚不“离”妻
[05月23日 01:18]

宋振涛

本报讯照顾“植物人”妻子多年的市民刘某,为了过正常的生活,提出和妻子离婚,但表示会照顾病妻一生。市南法院近日做出判决:同意离婚。

  从事医务工作的刘某与妻子结婚后,感情一直很好。1998年3月22日夜里,刘某的妻子突然昏迷,医生诊断其为脑昏迷,虽经抢救无生命危险,但她从此对外界刺激无任何反应,大小便失禁,成了“植物人”。此后的3年里,刘某一直悉心照料妻子。刘某和妻子不能进行情感交流,也无法过正常的夫妻生活。经再三考虑,他决定向法院提出离婚。

  刘某告诉法官,离婚后他愿意负担前妻生活和治病所需的全部费用,照顾前妻一生。(宋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