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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打了十八年儿子死因仍是谜
(05/22 10:25)
一位家住重庆的母亲,十八年前儿子被当地派出所从家中带走8个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为了查清儿子的死因,她四处奔走、不断申诉,整整坚持了18年。当地的司法机关也曾先后六次调查此案,但其儿子的死因仍然是个谜。今年2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向她下达了不立案通知书,她不服,再次提请复议。

  那么,她的儿子到底是怎么死的?18年前的这8个小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今年4月,中央电视台记者前往重庆对此案进行了调查。

  儿子进了派出所

  八个小时后死亡

  李裕芬今年已经69岁,由于丈夫早早去世,李裕芬靠修锁配钥匙的手艺将惟一的儿子范李养大。

  范李,1959年出生,生前是重庆市钢铁公司运输部职工。1983年10月23日下午4时,重庆市钢铁公司房管处职工吴桂斌在李裕芬家查水表时与范李发生争执;离开范李家时,吴桂斌向派出所报案称范李打伤了自己,半个小时后,范李被新山村派出所民警带走。

  儿子被带走一个小时之后,李裕芬赶到了新山村派出所。李裕芬说:看见我儿子一个人侧身铐在一根长条凳上。我说:范李你怎么了?他说:妈妈我一身痛,他们打我。

  随后范李被派出所指导员温世发、民警郑明孝、席惠泉等人带进审讯室,晚上10时左右,范李被送往重钢医院住院部,凌晨一时因抢救无效死亡。

  李裕芬认为儿子的死因是“他们打死的,刑讯逼供。”

  那么派出所民警究竟打没打范李呢?今年4月27日,记者前往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山村派出所,希望能采访到负责此案的派出所原指导员温世发,带走并讯问范李的民警郑明孝与席惠泉。新山村派出所所长说:这两个人(郑明孝和席惠泉)不在,你到我们政治处去好不好。

  第二天,当记者来到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时,采访要求又一次被拒绝。在记者赴重庆市采访的七天中,当年参与此案的几位派出所民警没有一个人愿意接受记者的采访。

  死亡原因说法不一

  差距甚大老太不服

  4月27日,记者来到了重钢医院,找到了当天夜里到派出所接诊的医生戴鸿家。

  记者问:您经过初步诊断以后得出一个什么结论?

  戴鸿家说:我当时考虑是脑血管意外,我记不得了,是左边眉骨还是右边眉骨,有一块伤,我看他意识完全丧失了。

  重钢医院当晚抢救范李时留下的病历,记载着范李入院时的症状和诊断措施,而这些症状和诊断措施符合戴鸿家医生的初诊判断;10月24日凌晨,在经过三个小时的抢救之后,医院开出了范李死亡证明书,死亡原因是脑出血。

  10月24日上午,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在重钢医院组织了范李尸体的尸检鉴定。在重庆市公安局所作的尸检报告中,范李的死因被鉴定为服用了一种名为巴比妥的安眠类药物致死。

  一个写的是脑出血死亡,一个写的是服巴比妥死亡。李裕芬说,两个差距很大,所以我不服,我就非要申诉、告状。

  社会各界伸出援手记者律师调查此案

  经过一年时间的准备,李裕芬开始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再次申诉此案。1984年年底,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书面通知李裕芬:范李确实是因服用巴比妥药物中毒死亡。为了查清儿子的死因,李裕芬说在重庆向有关部门申诉的次数已没有办法数了。记者问:对您的这些质疑作出过回答没有?李裕芬说:“说我儿子是精神病人,精神病服毒死亡。就是这么一句话。”

  1985年春天,在重庆申诉无望的李裕芬决定前往四川省省会成都,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诉此案。李裕芬在成都跑了十几家单位,这些单位要么不肯接受她的申诉理由,要么维持了重庆市的结论。

  由于李裕芬不断申诉,关心范李死案的人越来越多。1986年,当时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著名劳动模范黄荣昌向全国人大递交了李裕芬的申诉材料。与此同时,重庆市十几家媒体的记者和一些知名律师写出了情况反映,呼吁有关部门重新调查此案。

  1986年6月,由四川省政法委牵头组织的省市联合调查组来到了重庆。1986年7月,在经过了一个多月的调查之后,省市联合调查组宣布了调查结果,《重庆工人日报》的记者杨晓渝参加了当时的调查结果宣布会。

  杨晓渝说:“他们联合调查组没有带法医专家来,他们主要就是听取苏一中的介绍,苏一中就是做范李法医鉴定的(注:苏一中当时是重庆市公安局的法医)。”

  李裕芬说,联合调查组的调查结果还是说我儿子是服巴比妥。

  为啥不对受伤的头部作检验?

  记者提出质疑后,尸检报告后面便“现加”了相关的内容。

  1983年秋天,李裕芬关掉了自己开了好几年的修锁铺,开始了她的申诉之路。儿子死后第二天,李裕芬来到重庆市区,找到市法院请求重新验尸。但市法院说要证明。李裕芬只好又回到大渡口区,找到儿子生前单位重钢运输部,希望能开一份尸检证明。

  李裕芬说:“儿子单位说你要证明的话就要问周局长,周局长同意我们才敢出证明,周局长跟我们打过招呼。”

  李裕芬提到的周局长是大渡口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周艾候,此人如今已经退休,1983年时,他是范李死案的主要负责人。

  李裕芬说:“当时我说,周局长,我愿意自费。他说我们的法医错了吗?完全是正确的。周局长就把我挡了,不准。”

  一个月后,在公安局的坚持下,范李的尸体在重钢医院火化,李裕芬甚至连儿子的尸检报告都没能看到。

  1984年,重庆市几家新闻媒体开始调查范李死亡一案。当时《重庆工人报》的记者杨晓渝曾经两次看到了那份尸检报告。

  杨晓渝说:“他的尸检报告我们拿出一看,当时只有胸腔、腹腔的记录没有颅腔的记录,然而我们看当时的照片刚好是他的头部,额头那个部分有一个伤口,当时我们就提出这个质疑:为什么不对颅腔进行检验?第二次我们又去看尸检报告,我们想再复查一下,结果第二次去,颅腔的报告就写出来了。但是它是在尸检报告的后面部分。写在后面部分,显然是现加的。”在杨晓渝当年复印的这份报告的背面,发现了有关颅脑的内容:颅脑无异常,脑干无出血。

  1984年4月,大渡口区公安分局作出了范李死因的调查报告,报告称范李当天在审讯过程中突然昏迷倒地,导致头部及全身其他部位出现了八处擦伤;报告中还指出,范李死亡当天,刑侦人员在李裕芬家中发现了一颗白色药粒,这颗药粒和范李的胃内容物化验后均含巴比妥成分。

  李裕芬说,范李活着的时候没有服用过巴比妥,这个药的名字我们都不知道。刑侦人员当年在李裕芬家中拍摄到一张药物照片。对此,《重庆工人报》记者杨晓渝说:“按照规定如果一旦发现现场有可疑的物证,必须要当事人来看这个物证,但是没有。”

  全国人大前来调查提出疑点均无答复

  1986年夏天,李裕芬前往北京,再次向全国人大递交了申诉材料。

  1986年夏天,全国人大派出调查组前往重庆。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实地调查之后,调查组写出了调查报告。在报告中,调查组认为本案存在着范李是否打人不能确定,范李是否患有精神病不能确定,范李是否服用了巴比妥不能确定,和不能排除刑讯逼供的可能性等四处疑点。

  在全国人大的督促下,四川省重庆市有关部门再次组织了对范李死因的调查。记者问曾任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当年负责全国人大信访工作的王厚德:“这些调查方面给全国人大作出的回复,有没有能够正面解释全国人大提出的那几个疑问?”王厚德说:“后来他们也给我写了报告,但是没有充足的理由,也没有充足的事实根据来驳倒我们调查提出的几个疑问,所以这一直是个悬案。”

  在此后的十几年中,重庆市的有关部门前后六次调查此案,但每次的结论都和当初一样;而数十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先后十几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对范李死因的质疑。十几年的申诉,让李裕芬欠下了亲友数万元的债务。1995年为了把官司打下去,已经是满头白发的李裕芬卖掉了自己和儿子住了十几年的老屋。李裕芬说:我儿子这个问题,我活着一天我打一天,他们这些搞假的人还是害怕,总有一天水清石头现。

  最初的尸检报告为什么没有颅脑的记录?提取药物后的笔录为啥没李裕芬的签字?

  检察官这样回答:

  1998年5月,重庆升级为直辖市,李裕芬再次向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开始了长达3年的对范李死案的重新调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法纪处处长袁世伟1998年开始接管此案。

  记者问袁世伟:“有人最初看尸检记录时上面并没有记载对颅脑的记录,但是当她第二次又看到这个尸检记录的时候,发现对于颅脑的记录补充在背页上?”

  袁世伟说,主刀医生在看到开刀记录的人漏记了内容时,当时苏一中是主刀医生,他亲自把它填上去,当时和现在我们都认为这是正常的。

  记者:“当时公安部门在范李家提取药物的时候,最后做的笔录没有请范李的母亲李裕芬签字,也没有让她过目?”袁世伟:“当时是什么原因她没在场,这个现在我们没有查清楚。”

  记者:“范李好端端地进了派出所,但是几个小时之后就已经处于昏迷状态然后就死去了,这几个小时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袁世伟:“现在根据我们调查的证据看,只能说没有证据证明派出所的人使用暴力或者使用外力将范李打死了。”

  虽然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新一轮的调查,未能完全回答范李死案中的所有疑问,但是这次调查没有像以往历次调查那样,作出服毒是范李死亡的惟一结论。在接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不立案的通知书后,李裕芬准备再次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