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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种药品下月调价
[05月22日 01:48]

记者徐勇

本报讯“国家审定并公布了69种化学药品价格,要求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于5月20日起执行,可为什么我市仅执行了其中的27种?”近两天不少市民向本报咨询。昨天,记者就此采访市物价局得知,其余42个品种210个规格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将在6月20日公布执行。

  据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这次公布价格的69种药品均为抗生素类药品,其中甲类27个品种203个规格,由国家计委制定最高零售价,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可以低于最高零售价销售;乙类42个品种210个规格,由国家计委制定最高零售价格指导意见,各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在5%的幅度内浮动制定本地最高零售价。目前省物价部门正在制定相关药品价格,并将于6月20日公布执行。(记者徐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