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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化亮化城市夜景上档次户外灯饰要“宠新”
(05/21 10:52)

记者霍峰

本报讯从现在起,凡在市区设置的户外灯饰必须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光源和新工艺,做到美观、整洁、牢固、安全,以提高城市夜景美化亮化的档次。这是我市刚颁布实施的“121号政府令”———《青岛市城市户外灯饰管理办法》提出的要求。

  据市城管办有关人士介绍,这些灯饰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广场、公共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上设置的户外商业性和公益性广告灯饰,建筑物的轮廓灯、投射灯及霓虹灯等装饰灯饰,以及装饰单位名称、牌匾、门头、字号、橱窗等户外灯饰。在此之前,由于没有明确的法规限制,有的灯饰设计得非常简单粗糙,使用的材料低劣,布置得很凌乱,影响了夜景灯饰的整体美观。

  按规定,现有不符合设置要求的户外灯饰要尽快拆除,并按照市规划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划重新设置。(记者霍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