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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被打伤离婚后得补偿
法院判决:这钱还有前妻一半
[05月21日 01:05]

记者闵妤

本报讯“我离婚后从前妻她哥那里讨回的4千多元医疗费,又被法院判给前妻2000元,法院这样判决不公平。”前天,付某的上诉又被市中院驳回。

  付某和王某离婚前,曾因家务纠纷被王某的哥哥打伤。付某把夫妻俩花5000元买的股票卖掉,用来治疗。伤愈后,付某把大舅子告上法庭。付某和王某离婚后不久,法院判给付某医药费等4807.6元。王某得知此事后,到市北法院起诉前夫,要求分割这笔钱。

  法院认为,付某所花的治疗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垫付的,付某索回该款后,应当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记者闵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