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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居民贷款为何停办,我市权威部门解释
此类贷款风险较大正常消费信贷不会受影响
[05月20日 01:48]

本报记者邹吉宏

本报讯中国人民银行17日发出公告,要求各商业银行立即停止发放零首付住房贷款和不指定用途的综合消费贷款。消息一经报道,立即引起人们的关注。曾经作为各大商业银行最新“卖点”的这两项消费贷款,为什么突然被停发了呢?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和有关的商业银行。

  据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解释,“封杀”这两项贷款“主要是为了控制银行的风险”。由于零首付住房贷款不需要个人支付首期款,在我国个人信用制度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很容易让部分不法分子钻空子,发放这种贷款存在较大的金融风险;而不指定用途的综合消费贷款对贷款用途不作具体要求,一些人拿这些贷款用于炒股票、买卖期货等,也造成了极大的风险。更何况,部分银行为了争夺个人客户,破坏统一的信贷标准,本身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禁止。

  据悉,我市早在今年初的金融工作会议上就明确指出,各商业银行要停止发放无标的消费信贷和对个人综合授信业务。日前在京召开的银行系统打击金融违法违规活动座谈会上,央行决定出重拳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原因就是当前银行系统频繁发生的金融诈骗案件,加大了金融风险,扰乱了金融秩序,危害了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人民银行青岛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人民银行此次发出的公告,我市将切实贯彻执行。

  据了解,我市几家银行自去年中旬相继推出了住房零首付和各种综合消费贷款,开始曾引起市民的很大兴趣,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我市消费信贷的迅速升温,但是,有的银行一味追求竞争,忽视了隐性风险,因而带来了一定损失。一位银行信贷部主任说,目前有的银行已发生多起相关的纠纷案、欺诈案,商业银行自身也已意识到控制风险的紧迫性。

  那么,这一决定的推出会不会影响人们消费信贷的积极性呢?银行业有关人士认为,这一决定肯定对企图钻空子的人打击很大,但对于正常办理信贷业务的市民则没有什么影响。(本报记者邹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