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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建委:
“我们早知道它是危楼”
[05月20日 01:34]
胶州市建委监管处年轻的张科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云溪中学教学楼刚建成的时候,他还是学生,但是他对这块令建委一直提心吊胆的心病还是略知内情。

  他非常形象地向记者描述了这座楼产生质量问题的症结所在:一个只能负重50公斤的人却背着100公斤的担子,他迟早会被压垮,同样的道理,地基是按承载3层楼的标准建设,现在却让它承载5层楼的重量,它肯定要出问题。据他介绍,在云溪中学最初向建委提交的设计图纸中,这座教学楼设计为3层,当3层楼完工并经建委验收以后,开发建设单位私自改变图纸,在3层之上又加盖2层,最终导致地基下陷、承重梁断裂等问题。记者问,该楼是否存在建筑商偷工减料、使用劣质材料的情况,他称对此不清楚。

  因为质量原因,新落成的教学楼成为胶州市建委的一块心病,建委领导整天提心吊胆,总害怕哪一天出事。1992年,该教学楼刚刚建成,建委在检查时就发现了质量问题,曾多次要求学校迁出,并提出了加固方案。但由于就读学生集中、校舍紧张等原因,这些建议迟迟没有得到采纳。1999年,在全国拉网检查中,胶州市建委认为“云溪危楼”随时都可能发生事故,他们再次责令学校尽快搬迁。恰逢阜安中学落成,云溪中学遂与该校合并。

  张科长认为,该楼出现质量问题,建委没有责任,开发建设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1996年,国家制订的监理制度明确了建筑物出现质量问题的第一责任人是建委,在此之前,谁建设谁负责,建委在楼房建设中只有监督管理职能。开发建设单位私改图纸,并且至今也没有办理正规手续,该楼出现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建设单位全权负责。他还称,从该楼建成至今已有近10个年头,领导也换了好几拨,到底谁担这个责任已经很难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