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昨日电浙江原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朱承岭今天被杭州市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检方指控,这个正厅级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23.5万元、美元1万元。
据了解,早在去年10月17日,浙江省检察院就开始立案侦查朱承岭受贿案,同月31日,朱承岭被依法逮捕。今年3月30日浙江省检察院将此案侦结后交由杭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现年48岁的朱承岭,捕前曾任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浙江兴合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据检察机关查明,早在1995年春节前,朱承岭还在担任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期间,就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了杭州某服装公司经理施某送的美元1万元,并为其谋取利益。此后,朱承岭的贪欲一发而不可收,从1996年至2000年春节前,在担任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先后11次收受4名行贿人现金人民币共计23.5万元,并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他们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