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1.gif (2897 bytes)title2.gif (2626 bytes)title3.gif (3533 bytes)
首页>>青岛日报>>八版
 
同学不慎丢了钱全班投票选小偷
陕西山阳处理有关校长、班主任
[05月16日 02:23]
据新华社西安5月15日电一名同学在班上丢了10元钱,为找出小偷,班主任竟然在全班用投票的方式选出两名“小偷”。陕西省山阳县两岭乡九年制学校发生的这件荒唐事经当地媒体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

  据了解,4月17日,山阳县两岭乡九年制学校初一(一)班一名叫席飞的学生装在上衣口袋里的10元钱不翼而飞。第二天上早自习时,班主任朱耀贵为找回这10元钱,让全班同学用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把贼选出来。除丢钱的同学和一名请假的同学外,全班38名同学都参加了投票。结果,刘金满、吴力鹏两名学生被朱老师当众宣布为“贼”。

  在和两名面红耳赤的学生争执了近80分钟后,找不到确凿证据的朱老师又把他们交给了副校长李海涛。结果,在李副校长面前,两名欲证明自己清白的学生却反过来被要求拿出“没有拿钱”的证据。事发后,两位学生躲在家里,几天没有到学校上课,感到“没脸见人”。

  此事被当地媒体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5月10日,阳山县教育局召开会议,决定对这一事件主要当事人朱耀贵、李海涛和校长李向荣三人分别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并向全县各级学校通报,要求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这一荒唐的“投票选小偷”事件虽然已经处理完毕,学校也已经给两名学生“恢复名誉”,但这起事件对两位学生留下的心理创伤,却不是短时间内能够愈合的。这一做法对参与“投票”的学生和学校其他同学心理上造成的恶劣影响,也是一时间无法消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