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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小便宜收赃物学子犯法被刑拘
(05/14 10:19)

格宁文涛

一名毕业才两年的外地大学生,在事业小有成就时,却因收购了赃物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令人惋惜。

  24岁的折某来自宁夏,两年前从青岛某高校毕业。小伙子勤快能干,很快在一家商店当起了部门负责人。今年三四月份,一男子找到他,连续将没有任何票据的4台新电脑、1个商务通、1台打印机以几千元的价格卖给他。折某明知这些东西来路不正,却贪便宜或自己留下使用或进行了转卖。直到不久前洛阳路派出所民警找上门来,一副明晃晃的手跨戴在了自己双手上,他才追悔莫及。洛阳路派出所民警在办理此案时,无不为折某感到惋惜。该所陈国雷所长说,法律明确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收购或代售的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这名大学生明知赃物来路不正,却贪图一时小便宜来者不拒,眼睁睁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的确发人深省!

  折某已被四方公安部门以涉嫌收赃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格宁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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