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市民赵女士的公公面临再婚,别人给他出主意说不用登记,赵女士不放心,通过本报读者热线2860085咨询。记者就此采访有关人士,得到的答复是:这样做是违法的,且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赵女士的婆婆前些年去世,年过六旬的公公正在进行黄昏恋,与女友谈了七八个月,现在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两人都在考虑怎样处理好双方的家庭问题。有人给出主意说,人过六十,再婚就可以不用登记了。说这样一是双方的财产不产生纠纷,二是如果两个人过不到一块,可以自动就散,不用惊动法院和街道办事处。两位老人也倾向于不登记。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青岛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专家,专家认为,这种不登记结婚只同居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离婚、复婚的,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虽然目前有关法律法规还没有对这种违法行为规定什么法律责任,但是依法履行婚姻登记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而“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
效,不受法律保护”。专家指出,老年再婚如担心财产纠纷,可通过婚前财产公证或者财产约定来处理好。(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