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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学校不变民办学校上调
[05月12日 01:43]

记者姜宝虎

本报讯今年我市中小学中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不再调整,民办学校收费有所上调,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的。

  据了解,今年我市各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仍执行去年标准,具体为:小学城市每生每学期55元、农村40元;初中城市每生每学期90元、农村70元;职业学校中的职业高中每生每学期学杂费500元,职业中专800元;普通高中按类别收费,其中省规范化(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其它高中每生每学期500元,青岛二中执行单独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1300元。

  初、高中生的住宿费为城市每生每学期100元,农村60元;2中、58中和高职校每生每学期住宿费200元。今年小学和初中的借读费也不做调整,分别为每生每学期300元和500元。

  另据了解,今年我市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会在去年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有所上浮,去年我市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分别为:小学每生每年2400元,初中每生每年3000元,高中每生每年4000元。(记者姜宝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