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天下午,市运管办副主任崔明琦向记者表示,出租车司机不主动给乘客车票属于违规,应受重罚。
根据《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出租车司机应当主动给付乘客出租汽车客票,否则属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运管部门将没收司机的非法所得,并视情节严重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
崔明琦说,出租车票里既包含着乘客的人身保险,又是乘客乘车的证据,一旦与司机发生服务纠纷或在车上丢失物品,均可以根据车票找到或查处出租车司机。他提醒乘客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发现司机不主动出具车票,应向运管部门举报,出租办电话:3807500。
中青、艺华、旅游、益青、交运、汽车租赁等各出租汽车公司有关负责人,昨日也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加强管理,确保出租车司机主动给付车票,主动提醒乘客。(邴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