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中央电视台今晨“焦点访谈”节目报道,去年10月17日媒体报道了发生在福州市的一桩奇案。市财委保卫处处长在执法当中被歹徒殴打致死,情节清楚的案件却久拖未决,犯罪嫌疑人也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罚。报道在社会各界产生了极大的反响,福建省和福州市的领导多次要求要查清此案,经过半年多的调查,最近这个案件终于有了眉目。
1998年11月27日晚,福州市财委保卫处处长郑依清被害案发生。他在奉命去侦查生猪私宰点时,被事先埋伏下的歹徒打成重伤,100天后郑依清死亡。在这100天中,福州市仓山区公安局不做法医鉴定,死后三天仍然不做处理,公安局解释说,这是工作的疏忽。福州市仓山区人大迟迟不撤销私宰团伙老板刘用莺的代表资格,人大也说是疏忽。2000年7月5日,福州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刘用莺被判刑三年。
这个报道引起了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福建省和福州市成立了两级专案组进行了半年的调查。今年3月,法庭重新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上次采访中,记者由仓山区公安分局重案中队长梁守霖带领去过当地首富刘用莺的家,但这次回访中才知道上当了。在这次回访中记者见到了刘用莺的豪宅。据国土部门介绍,刘家住宅整个的占地面积大约相当于我国现在规定的住宅宅基地面积的325倍,这座豪宅包括6座楼房和室内游泳馆。有钱有势的刘老板在案发后放出风来说,没什么了不起,拿300万就能摆平。经过专案组的调查,刘家的钱在有些人的身上还真起到了作用。
案发当晚,出警的民警没有按规定做现场勘察,致使前两次庭审过程中没有打人的物证,许多犯罪嫌疑人都否认打过人。专案组调查发现“11·27”案件领导小组组长、原福州市仓山公安局局长郑于国和原刑警大队长陈仲钊都与刘家有着不一般的关系。原检察院批捕科副科长宋凤鸣也以枉法追诉罪名被批捕,他已经承认了帮刘用莺隐瞒证据的事实。刘家的钱还使到了法院庭审的审判长陈祥兴身上,于是漏罪、重罪轻判等问题就出现了。调查发现,在案件审理的一个月时间里,陈祥兴就与刘家通了150多次电话。经过专案组的艰苦努力,曾经轰动一时的11·27案终于真相大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