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八名成人的询问中,警方证实了他们雇佣童工的行为。以下是警方对一个女嫌犯的询问笔录:
问:你叫什么名字?
答(沉默不语近半个小时):……我叫柳美连,汉族,34岁,湖北人,娘家在黄梅县苦坊柳塘村,父亲种农田,母亲早逝,有一个大姐和两个妹妹。
问:你是什么时候来广州的,在广州干什么?
答:我是去年来广州的,在火车站用香口胶找零钱。
问:你住房内的五个未成年小孩是怎么回事?
答:去年我在火车站广场用香口胶找零钱,生意还可以,而且看见有一些小孩也在卖香口胶,于是我想起我姐姐的孩子在家乡没有读书也没有事做,就让我的外甥洪伟、洪兴同我一起卖香口胶。今年春节时,我又把同乡的孩子洪梦琴、郑小燕、王利娟叫到广州一起卖香口胶。
问:他们每个月怎样向你交钱?
答:吃住由这些娃们平均摊,另外每月交给我150元—200元不等,这根据生意好坏来定。
柳美连在整个询问过程中处处隐瞒事实,她很怕自己雇佣童工赚钱的事被揭露出来。经过几个小时的询问,警方已经初步证实,柳美连等人确实有雇佣童工的行为,违反了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法。
5月5日,黄梅县这37个孩子和11位成年人被送往广州民政局收容遣送站,他们将在这里等待湖北来车,走上回乡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