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tle1.gif (2897 bytes)title2.gif (2626 bytes)title3.gif (3533 bytes)
首页>>青岛日报>>八版
 
公证机关不公正八旬老妪讨说法
[05月01日 02:28]
新华社大连4月30日电84岁的赵斌万万没有想到,她申请公证的房屋买卖契约竟被偷梁换柱。

  4月28日,老人含着眼泪颤抖着对记者说:“公证处不公正,还叫老百姓相信吗?我们只希望讨一个公正。”

  赵斌老人曾是新四军第五师第二兵站医院的指导员,离休后一直与养女周黎娅相依为命。去年8月,赵斌的原住房动迁,购买了大连市中山区白兰街一处二手房,房价为23.5万元。9月1日,赵斌与卖房人孟祥武的委托人韩金国及中介机构大连好旺角房屋信息经纪有限公司,共同签定了《房屋买卖契约》,号码为GC-99-01,当天付款,并于9月2日搬进这处住房。

  由于房屋产权迟迟没有办好,直到12月20日,赵斌老人才在养女和代理人马维枢的陪同下,与另外两方代表一同来到大连市公证处公证上述契约。

  可是今年3月,当赵斌的养女周黎娅拿到这份公证书时,才发现这份(2001)大证内字第61号公证书根本不是赵斌老人申请公证的那份契约,而是变成了《房地产买卖契约》,号码为JF-91-01。并且,这份契约上的签字和印章根本不是赵斌本人的,而是大连好旺角房屋信息经纪有限公司郭晓囡代签的。

  前后两份契约,合同条款有较大差别。按照赵斌老人申请公证的第一份契约,卖方及中介方因没有如期办好房屋产权手续,需要付给赵斌几万元的违约金。而实际公证的这份《房地产买卖契约》,则根本没有任何关于处罚违约方的条款。

  申请公证的房屋契约是怎样被替换的,至今还是个谜。但是赵斌老人和中介方都确认当时递交给公证处的是第一份《房屋买卖契约》。而卖方代理人韩金国填写的《公证申请书》和赵斌老人的申请书,也都是申请公证第一份《房屋买卖契约》。

  周黎娅为此多次找到大连市公证处,要求讨个说法。大连市公证处于今年4月23日下发文件,决定“维持(2001)大证内字第61号公证书的效力”。赵斌老人不服,决定近日提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