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今日晚报专电不久前,乌鲁木齐市工商局根据一家啤酒企业投诉,对二工街道办事处以不正当行政干预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并将调查结果通报给新市区人民政府,建议区政府责令其改正。
据查,去年4月29日,二工街道办事处召集几家啤酒生产企业,对办事处管辖的铁路局夜市啤酒销售权竞标拍卖。结果新啤集团以4万元的竞价,获得夜市啤酒独家经销权。接着,二工街道办事处与新啤集团签订了《新疆啤酒经销合同》,双方约定:新啤集团是铁路局夜市瓶装及生啤的惟一经销商,办事处全权负责并保护新啤集团的独家经销权,确保夜市所有摊主的桌上只展示新啤集团产品,确保新啤集团以外的任何啤酒产品不进入夜市,其他啤酒厂家及其经销商不得在夜市做促销活动。合同签订后,办事处通知夜市的所有经营户,只能经销新疆啤酒,不得销售其他品牌的啤酒,否则将采取相应措施。
乌鲁木齐市工商局认为,二工街道办事处作为夜市的主办者和管理者,上述行为已经影响了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超出了正常行使权力的范围。二工街道办事处行为的直接后果是造成市场的人为封闭,不但严重侵犯了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权,也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商品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