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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新司法解释
克扣工资者要加付赔偿金
(04/30 12:43)
据新华社北京今晨晚报专电从今天起,用人单位如果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工资,除了要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外,还要支付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司法解释,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若具有这些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