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昨日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厦门特大走私案第二批案件中被判处死刑的走私犯罪分子李宝民,今天已在福州市被执行死刑。
走私犯罪分子李宝民与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相勾结,于1996年10月至1997年4月参与走私香烟犯罪活动,参与偷逃税款人民币3.48亿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并于2月27日判处李宝民死刑,宣判后,被告人李宝民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于今年4月12日进行二审宣判,驳回李宝民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另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厦门特大走私案第二批94起案件一审宣判后,有53起案件的70名被告人及7个被告单位提出了上诉。目前有关法院已分别对其中20起案件作出二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