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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板”官司一审判决“新郎官”败诉了
[04月29日 01:48]

陈呈晓

本报讯本想在结婚时留下美好瞬间,但冲洗胶卷后发现有6个“光板”。“新郎官”遂将影楼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胶卷成本及精神损失费15万元(本报3月26日A4版报道)。日前,市南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去年9月18日,李某夫妇把结婚时拍摄的11个胶卷送到天真影楼冲洗,结果在取照片时被告知有6个“光板”。李某怀疑影楼冲坏胶卷而使了“掉包计”,遂要求影楼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主张影楼“掉包”的证据不充分,李某所称的“胶卷由专业摄影师所拍,不可能犯低级错误”,仅能证明拍摄者的专业能力,不能必然得出拍摄者绝无失误的结论,与本案缺乏必然联系。因此,法院对李某的诉讼请求

  不予支持。

  李某对该判决不服,近期将向中院上诉。天真摄影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称,李某的行为毁坏了公司的声誉,他们将起诉李某。(陈呈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