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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27日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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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网偷钱怕受责弑母
浙江富阳赵洁琦被判死刑
(04/27 11:11)
新华社杭州今日晚报专电浙江富阳20岁的男青年赵洁琦上网耗尽了母亲辛苦攒下的3000元钱,因为无法对母亲交待,竟生歹念,夺去了母亲性命。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赵洁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法庭调查,49岁的死者赵小娟并非赵洁琦的生身母亲。20年前,赵小娟和丈夫赵林木收养了被人遗弃在家门口的赵洁琦,对他视同己出,倍加呵护。赵洁琦初中毕业后,除了偶尔打打临时工外,大多数时间便在家闲着。去年8月,赵洁琦开始盗用母亲工资卡上的钱,用于上网,引起母亲的怀疑和责备。到了11月底,刚刚从医院出院、回家养病的赵小娟,多次催促儿子给远在北京的赵林木寄回家的路费,但此时工资卡中的钱已经被赵洁琦用尽。他见无法搪塞母亲的追问,便动了杀母之念。

  2000年12月5日,赵洁琦从化工商行买回甲醇,兑水骗抱病在床的母亲喝下。当日下午,他见母亲没什么反应,又去医院配得20片舒乐安定骗母亲服下后,径直去了网吧。傍晚,他回家吃了饭后又换了一家网吧聊天。其间回家,他见母亲口吐白沫,呼吸急促,也只是为她擦拭一下嘴角便接着出去上网了。12月6日,赵洁琦见母亲已死,先将家中一大衣橱移至阳台,第二天,又戴着手套将母亲尸体拖至衣橱内,并用铁钉将橱门封死。

  二十多天后,当父亲赵林木回到富阳后,赵洁琦多次若无其事地声称其母已外出做保姆,没留下地址。直到一个月后赵家人因为赵小娟连春节都未回家过,急得到处寻找,才在家中阳台的橱内发现了她的尸体。

  据了解,赵洁琦归案后,尽管对自己杀母动机和罪行供认不讳,但不见其有悔意。面对法律最严厉的惩罚,他也只是一脸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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