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下午,市北区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单位青岛昌德贸易有限公司及被告人刘晰磊、宋玉杰、吴军、王振欣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在公诉书中指出,1997年8月至2000年7月,刘晰磊在任青岛昌德贸易有限公司经理期间,为谋取本公司的非法利益,伙同宋玉杰(崂山区银港商务有限公司副经理)、吴军(青岛市益华橡胶化工有限公司职工)、王振欣(女,青岛昌德贸易有限公司会计)、林楚坚(未获)为本单位虚开或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0张,合计价税人民币1964.4余万元,税款人民币281.3余万元。
案发后,城阳区、即墨市等地国税局,已对税款抵扣单位做出补交税款和处罚的决定。法院将对此案择日宣判。(戴谦吴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