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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市长昨签发“禁磷令”
8月1日起不准卖“含磷货”
(04/26 10:32)

记者霍峰

本报讯市长杜世成昨日签发第124号政府令,颁布《青岛市禁止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的规定》,全面在我市实施“禁磷”,以防治海洋和水环境污染。

  规定指出,从今年8月1日起,禁止在本市范围内销售和在经营中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即总磷酸盐含量超过1.1%的织物、餐具、工业洗涤用品),推广使用无磷洗涤用品。在本市经销和在经营中使用的无磷洗涤用品包装的明显部位必须标有“无磷”标记。同时,我市不再新上含磷洗涤用品生产项目,并严格控制现有含磷洗涤用品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鼓励企业发展、生产无磷洗涤用品。

  按照有关规定,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和环保行政部门将负责“禁磷”的监督检查。

  违反规定销售的,由工商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经营中使用含磷品的,则由环保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无磷洗涤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则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理。(记者霍峰)